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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材料有害物质去除率检测介绍
更新时间:2026-02-06      阅读:2297
  在开展空气净化材料(如活性炭、光触媒、分子筛、复合滤材等)对甲醛、苯、TVOC等有害物质的去除率检测时,实验结果的准确性高度依赖于环境控制、操作规范与数据校正。若忽视细节,易导致数据虚高、重复性差甚至结论失真。以下是空气净化材料有害物质去除率检测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六大事项:
 

 

  一、严格控制试验舱本底与密封性
  空气净化材料有害物质去除率检测前须对1m3或30m3标准试验舱进行清洁与通风,确保本底污染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如甲醛<0.02mg/m3);
  舱体气密性需满足标准要求(如1小时内泄漏率<5%),否则污染物外泄将导致去除率虚高。
  二、精准配制与注入污染物
  使用高纯度标准气体或经标定的液体挥发源,避免引入杂质干扰;
  注入量应符合标准规定(如GB/T18801要求甲醛初始浓度0.5–1.0mg/m3),过高会超出材料吸附/分解能力,过低则信噪比不足。
  三、设置空白对照组并校正自然衰减
  必须同步进行空白试验(不放样品),测定污染物因舱壁吸附、自然沉降等造成的浓度下降;
  最终去除率=(样品组去除率–空白组衰减率)/(1–空白组衰减率),否则可能高估材料性能达20%以上。
  四、模拟真实使用条件
  光催化材料需在规定波长与照度的光源下测试(如UVA365nm,1000lux);
  温湿度应贴近实际环境(如23±2℃,50±5%RH),因高湿会显著抑制物理吸附材料效能。
  五、规范采样与分析方法
  采样点应位于舱内中心且远离样品表面,避免局部浓度偏差;
  采用国标认可方法:甲醛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GB/T18204.2),TVOC用Tenax-TA吸附+热脱附-GC/MS(GB/T18883),严禁使用未经验证的便携式传感器作为判定依据。
  六、关注材料状态与副产物风险
  样品应按实际使用形态放置(如滤网展开、颗粒铺平),避免堆叠影响接触面积;
  检测后需分析是否存在二次污染(如臭氧释放、甲醛氧化生成甲酸),尤其对等离子、负离子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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